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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度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

2019-10-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规定,现将申报 2019 年度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申报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的项目,须按《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规定的要求,在竣工前完成能效测评;按照相关规
2定须做能耗监测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须在竣工验收前完成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

二、申报类型
开发区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的申报类型分为 7 类:
1. 绿色建筑示范(含绿色工业建筑);
2.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3.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4. 合同能源管理;
5. 超低能耗被动房;
6. 建筑产业现代化;
7. BIM 技术应用示范。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规划建设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 年 11 月 8 日,逾期者不予受理;
2. 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3.规划建设局会同财政分局提出审核意见,确定补助项目及奖励金额;
4. 规划建设局会同财政分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后,规划建设局会同财政分局将评审结果报管委会审定;
6.财政分局根据管委会的审定意见,按照规定拨付资金。
说明:已获得上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奖励。 

四、申报材料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须统一按 A4 纸张制作并装订成册(包括封面和目录),并提供电子材料一份。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实施方案和证明材料,申请表和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 绿色建筑示范(含绿色工业建筑)
1. 项目基本资料:土地证、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含绿色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绿色建筑标识证书(或公告等证明文件)等;
2. 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相关照片(图片),JPG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1600×1200像素,数量不低于 4 张,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鸟瞰图、项目全貌实景或效果图及关键技术实拍照片;
4.绿色建筑关键技术证明材料及运行情况:
(1)绿色施工方案(封面须有施工单位章);
(2)全装修项目需提供全装修合同及照片;
(3)可再生能源合同及照片,运行数据;
(4)施工方面的奖项(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扬子杯、鲁班奖等)
5.能效测评报告;
6.能耗监测相关证明。
(二) 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
1. 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
2. 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3.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合同;
4.可再生能源设备进场材料、施工材料、验收记录及运行
调试记录;
5.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可后补。
(三)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1. 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建筑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同;
4.节能改造部分预算证明;
5.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可后补。
(四)合同能源管理
1.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项目实施合同;
3.项目相关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可后补。
(五) 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
1.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项目立项、土地及规划、建设的审批文件;
3. 项目相关设计、施工图纸;
4. 实施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5.资金落实情况;
6.项目实施合同;
7.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可后补。 
(六)建筑产业现代化
1.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项目立项、土地及规划、建设的审批文件;
3.项目相关设计、施工图纸;
4.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检测报告;
5.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质量承诺责任书;
6.资金落实情况;
7.项目实施合同;
8.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可后补。
(七)BIM 技术示范
1. 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项目实施合同;
3.BIM 模型及应用成果等技术资料;
4.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可后补。

五、联系单位及通讯方式
1.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 369 号
邮编: 215300
联系人:杨平 电话:0512-57313932
邮箱: 279367095@qq.com
2.昆山市财政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闰 电话:0512-57304831

 昆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昆山市财政局开发区分局
 二 一〇 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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