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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9-09-26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科室单位、各党支部要按照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科室单位、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要强化领导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作为节日期间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普通党员干部要坚守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加强自我管理,做到廉洁自律。
二、严明纪律规矩,深化自查自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大闸蟹等各种节礼、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和电子红包,严禁发生违规吃请、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节日期间,各科室单位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聚焦典型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三、抓好学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各科室单位、各党支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任务抓好纪律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上级纪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抓好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筑牢崇廉防腐思想根基,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节日期间,我局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按照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组织明察暗访,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部门,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障住建局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中共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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